《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不是台灣民主制度的意外事故,而是它依照自身邏輯運作的必然結果。對革命共產主義者而言,這樣的結局並不令人震驚,是可預見的,甚至可以說,我們早就看過太多次類似的劇本。在助理費除罪化之前,這個國會早已反覆示範過它如何為權力服務。從先前文章中舉出的雲林光電弊案中,代議士如何憑藉議會權力向能源資本索取通路費;到SOGO案中,跨黨派立委如何為特定財團量身打造質詢、公聽會與修法,並依件計酬地收取回報。這些案件揭露的,從來就不是「個別立委的道德瑕疵」,而是一個制度如何穩定地把公共權力轉化為私人利益。助理費制度,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脈絡中被推上修法檯面。當司法開始追究人頭助理、差額回捐、浮報薪資等長年存在的剝削手法,國會的反應則是迅速調整法律結構,將這些行為從「犯罪」改寫為「合法使用方式」。這次三讀通過的修法是對既有貪腐實踐的法律承認。
Read More《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不是台灣民主制度的意外事故,而是它依照自身邏輯運作的必然結果。對革命共產主義者而言,這樣的結局並不令人震驚,是可預見的,甚至可以說,我們早就看過太多次類似的劇本。在助理費除罪化之前,這個國會早已反覆示範過它如何為權力服務。從先前文章中舉出的雲林光電弊案中,代議士如何憑藉議會權力向能源資本索取通路費;到SOGO案中,跨黨派立委如何為特定財團量身打造質詢、公聽會與修法,並依件計酬地收取回報。這些案件揭露的,從來就不是「個別立委的道德瑕疵」,而是一個制度如何穩定地把公共權力轉化為私人利益。助理費制度,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脈絡中被推上修法檯面。當司法開始追究人頭助理、差額回捐、浮報薪資等長年存在的剝削手法,國會的反應則是迅速調整法律結構,將這些行為從「犯罪」改寫為「合法使用方式」。這次三讀通過的修法是對既有貪腐實踐的法律承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