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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資本論–論勞動與勞動力,一份日常的發想

理解資本論:一份讀者的閱讀指南》一書中,收錄了Rob Sewell所撰寫的《作者序:馬克思〈資本論〉的形成》。

該文從馬克思的思想形成過程出發,具體呈現了《資本論》並非抽象理論的產物,而是在流亡、貧困與長期研究壓力下逐步完成的理論成果。

透過這篇文章,我們可以清楚看到,馬克思在被普魯士政府驅逐後,輾轉流亡至英國,作為一名無國籍人士所承受的現實限制;也正是在這段期間,恩格斯持續而關鍵的經濟支援,才使馬克思得以不中斷地進行政治經濟學研究。這段關係,顯然無法簡化為一句「馬克思是恩格斯養的」所能概括。

列寧在其文章中曾這樣評價馬克思:

「馬克思是19世紀人類三個最先進國家中的三個主要思潮——德國古典哲學、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以及同法國一切革命學說相聯繫的法國社會主義——的繼承者和天才的完成者。」

這樣的評價並非空穴來風,也絕非過譽之辭。

馬克思出身於德國,青年時期深受德國古典哲學的影響,尤其是在對黑格爾辯證法的掌握上,展現出高度的理論自覺。隨著黑格爾左派思潮的發展,費爾巴哈對唯心主義所提出的唯物論批判,也進一步推動馬克思完成了向唯物主義的轉變。

在1840年代初期《萊茵報》時期,馬克思已不再只關注當代的政治議題,也開始系統性地接觸並研究政治經濟學。同時,他對法國大革命所孕育出的各種社會主義思想——例如巴貝夫等人的平等主義主張——抱持著高度肯定的態度。

在這一階段,馬克思仍然是一位革命民主主義者。他的核心訴求,是推翻普魯士的專制政體,透過政治革命,使德國人民獲得更廣泛的民主權利。

馬克思真正被迫面對經濟問題,並不是因為他一開始就想成為一名經濟學家,而是因為現實中的階級鬥爭,把他一步一步逼到了那個位置。

1842年,普魯士政府通過所謂的「林木法」,把農民撿拾枯枝、用以維持生計的行為,重新定義為犯罪。表面上看,這似乎只是一次法律技術上的調整,但對馬克思來說,這卻是一記正面撞擊。

正是在「撿柴到底算不算犯罪」這樣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裡,馬克思第一次清楚地看到:國家法律從來不是中立理性的存在,而是把既有的經濟關係——誰擁有土地、誰只能出賣勞動——固定並包裝成合法秩序的工具。

也正因如此,單靠政治口號或哲學批判,已經不足以解釋現實。要真正理解這種不公究竟是如何被合法化的,就只能繼續往下追,直接去解剖資本主義的經濟結構本身。正是這一步,才把馬克思推向了對政治經濟學的根本性批判。

在這之後,馬克思陸續寫下了《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並在巴黎時期整理出後來被稱為《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的一系列筆記,在其中發展出異化理論,開始嘗試從整體層面批判既有的社會制度。

但即便走到這一步,馬克思其實仍然還差臨門一腳——他已經看見異化、看見貧困、也看見不公,卻還沒有真正掌握,剝削在資本主義中究竟是如何「合法運作」的那套核心機制。

這個關鍵突破,出現在他與恩格斯於巴黎攝政咖啡館的深談之後。恩格斯帶來的,不只是理論,而是他在英國親眼所見的工人階級現實——工廠制度、長工時、低工資,以及資本與勞動之間那種赤裸裸的對立。

正是在這裡,馬克思第一次清楚地看見,階級鬥爭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偶發的不公,而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部必然產生的結構性結果。

1845年前後,他開始與恩格斯合作撰寫後來被稱為《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手稿,正式與停留在純思維層次的德國唯心主義決裂,並確立了歷史唯物主義的方法。

接著,在面對普魯東所代表的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時,馬克思又在《哲學的貧困》中,明確地以階級鬥爭立場加以批判,劃清了與道德化、調和式社會主義之間的界線。

到了1847年,馬克思與恩格斯逐漸意識到,理論不能只停留在書寫之中,而必須接受現實工人運動的檢驗。因此,他們參與並改造了正義者同盟,將其原本帶有空想色彩的道德訴求,轉化為以科學的階級鬥爭為基礎的政治綱領,這項工作的總結,就是1848年的《共產黨宣言》。《宣言》既是一份政治綱領,同時也是以歷史唯物主義為基礎,對資本主義社會進行總體判斷的文本。

《宣言》完成後不久,1848年歐洲革命爆發。革命的實際進程很快讓馬克思與恩格斯看清:自由派資產階級在革命初期或許會與工人階級站在一起,但在資本主義尚未充分發展的條件下,他們終究會基於自身階級利益,轉而成為對抗工人的反革命力量。

這一判斷,在《1848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中得到了集中分析;而正是在對這次革命失敗的反思中,馬恩初步形成了後來由托洛茨基系統化發展的不斷革命理論的基本輪廓。

1848–1849年革命失敗之後,馬克思與恩格斯並沒有突然想通,也沒有轉身離場。比較像是,他們發現事情其實沒那麼簡單。

如果這個世界真的只是壞人太壞、制度不夠良心,那革命不該這樣一次次失敗。可現實偏偏不是這樣運作的。資本主義似乎可以在看起來合理、合法、甚至很正常的日常生活裡,把剝削和危機穩定地生產出來。

這讓他們意識到,很多政治判斷之所以站不住,不是因為立場不夠堅定,而是因為我們其實還沒真正搞懂這套機器是怎麼轉的。於是,他們被迫把工作重心拉回到政治經濟學,開始一段又慢、又悶、而且沒什麼光環的理論加重期。

在這個階段,馬克思與恩格斯並沒有分開走,只是分工變得更明確了。馬克思一路往下鑽,鑽進那些每天都在發生、卻很少被注意到的經濟關係裡,即政治經濟學的領域;恩格斯則把革命失敗留下來的經驗——關於國家、軍事,還有力量究竟如何被組織起來——慢慢收入理論之中。

還有一件事不能不提:如果沒有恩格斯在經濟上的長期支援,馬克思大概早就被生活打斷了研究。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並不是在某個靈光乍現的瞬間誕生的,而是在貧困、病痛,以及一次次推翻又重來的過程中,被一點一點磨出來的。

這中間,經歷了將近二十年的反覆推敲,並且走過《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那樣深入而艱難的研究,馬克思終於完成了「勞動力」這一關鍵性的理論突破。

這不是一個漂亮的概念,而是一個很難直視的事實:在資本主義制度之中,確實存在著一群人,在制度內被另一群人使用著。而正是這個事實,讓資本主義表面上看似不公的現象,被還原為一個更冷酷的現實——剝削並不是偏差,而是制度本身的原動力。

從這裡開始,馬克思便不再單純以「勞動」來解釋問題,而是明確指出:被工人出售的,不是已完成的勞動,而是作為商品的「勞動力」。工人被當成一種只要支付最低生活所需的工資,就能夠自我再生產、再次投入使用的存在——幾乎就像一個可以維修、可以替換的零件。

我們不妨用一句帶有諷刺意味的話來形容:「人就是螺絲,壞了就再換一顆。」

這句話,難道不是資本主義條件下,工人階級處境的一種極端寫照嗎?

這個判斷並不溫和,也不討喜,但直到寫出《資本論》之後,馬克思依然堅守這一論點。因為一旦承認勞動力作為商品被私人資本購買並支配,剝削就不再是偶發的不公,而是資本主義日常運作的一部分。

到這裡,已大致釐清「勞動」與「勞動力」之間的區別。以下想嘗試整理譯者目前對這一差別的理解。

英國古典經濟學的基本看法是:「勞動等於商品的總價值」

乍看之下,這個說法相當合理。但如果真是如此,資本家為什麼會越來越富,資本又是如何不斷膨脹的?

在生產過程中,人確實透過勞動創造新價值。商品的價值之中,扣除機器與原料的成本,再扣除支付給工人的工資之後,仍然會剩下一個部分;而這個剩餘部分,最終被資本家所佔有。

但如果我們接受「勞動等於商品總價值」這一說法,那麼這個多出來的價值,本來就不應該存在,更不應該進入資本家的口袋。

這表示,問題並不在於勞動是否創造價值,而在於:在勞動過程中,是否存在一種能夠創造新價值,卻本身並不等同於已完成勞動的東西。

這種東西並不作用於機器或原料本身——因為機器與原料即使被閒置,也不會自行增值;只有在人的實際勞動中,它才會發揮作用。然而,工人並不擁有生產資料,只能在市場上出售這種東西,換取以貨幣形式支付的工資。

這一點在日常經驗中其實非常清楚。比如在颱風天,老闆往往仍然要求工人出勤,甚至願意支付雙倍薪水。原因並不是因為機器在颱風天會變得更值錢,也不是原料會自己增值,而是只要工人不出勤,機器與原料就等於被閒置,無法轉化為任何價值。

資本家真正需要的,並不是某一段已完成的勞動,而是工人在特定時間內「能夠勞動的能力」。只要這種能力被使用,就能在生產過程中創造出超過其自身價值的新價值。

馬克思指出,這個被工人出售、被資本家購買,並在生產過程中創造剩餘價值的東西,不是勞動本身,而是勞動力。

購物平台常掛在嘴邊的口號是:「早買早享受,晚買享優惠。」

聽起來像是在替消費者著想,實際上是資本家認為:

「剩餘價值早就榨好了,現在只是在挑一個比較好看的時間點兌現。」

真正的原因在於:剩餘價值早已在生產過程中被榨取完成,市場只是決定它什麼時候、以什麼價格被兌現。

商品價格可以高、可以低,可以早期高價回本,後期降價清庫存,但這一切,都只是已經生產出的剩餘價值的分配方式,而不是在市場中重新創造價值。

因此,剝削的起點不在市場,而是在工人出售勞動力的那一刻,就已經開始了。也正因為如此,馬克思主義從來不主張:只要改變市場上的分配方式,剝削就會自動消失。

只要勞動力仍然作為商品,被私人資本所購買,勞動價值規律就必然以剝削的形式運作。那麼問題是:

在無產階級專政之下的工人民主計劃經濟中,勞動價值規律是否仍然存在?

答案是:存在,但它的社會性質發生了根本轉變。

在資本主義條件下:

勞動力是商品,勞動價值規律服務於私人資本的增值,剩餘價值被私人佔有,市場只是剝削得以實現的形式。

換句話說,在資本主義下,勞動價值規律本身就是一條階級剝削的經濟規律。

而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的工人民主計劃經濟中:

勞動力不再是被私人資本購買的商品,剩餘勞動也不再轉化為私人利潤。勞動價值規律仍然存在,但不再以資本增值為目的。

它轉化為一種工具:用來衡量社會必要勞動,協調生產與分配,並作為工人民主進行自我治理的經濟尺度。

也就是說,勞動價值規律不再回答「誰能榨得最多」,而是回答「社會需要多少」,以及「勞動如何被民主地決定與回饋」。

所以,我們真正要問的,不是市場是否存在,而是勞動力是否仍然被私人資本所支配。

這也正是為什麼馬克思主義一再強調:

真正「改變世界」的關鍵,從來不只是價格或分配形式的調整,而在於是否能建立以工人民主為基礎的無產階級專政,從根本上改變勞動力被購買、被支配、被榨取的社會關係。

在資本主義之下,勞動價值規律是剝削得以運作的形式;而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的工人民主計劃經濟中,它開始轉化為衡量社會計畫與集體回饋的尺度。

只要我們還一直把問題怪到市場、價格,或是「貪婪的資本家」身上,停留在道德層面、人性善惡的討論裡,就永遠看不到真正的關鍵:

工人出售的是勞動力,而不是勞動;而一旦勞動力被私人資本購買並支配,剝削就已經開始了。

如果一定要談道德,那麼我們真正該問的問題也不是「資本家壞不壞」,而是:

是什麼樣的社會制度,生產出了什麼樣的道德觀,並且讓這套道德反過來合理化、甚至保護這個制度本身。

綜上所述,本文嘗試從「勞動」與「勞動力」的區分出發,說明剝削並非源自市場分配或道德缺陷,而是根植於勞動力作為商品被私人資本購買與支配的社會關係之中。

這樣的整理,並非為了給出某種現成答案,而是希望提供一個可供繼續思考與討論的理論方向。本文所涉及的理解,仍屬於階段性的整理,未必完整,也有待在後續的閱讀與集體討論中進一步修正與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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