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主义危机中的社保问题——革命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8月1日,中国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明确规定“雇主和劳动者”缴纳社保是一种“法定义务”,任何工人与企业所达成的“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这看似「保护劳工权益」的法律解释却引起了广大劳工群体的诸多不满。尽管中共的官媒一再强调:「此次司法解释并没有创设『新规』,而是统一司法裁量标准,消除了全不同地区司法实践中的分歧;并非现在才『强制』,按照中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缴纳社保本就具有强制性;亦非覆蓋『全民说法』,而是指向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这一解释这一就具有轻质解释的解释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