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四百年」下的地方伤痕:台南铁路地下化与黄春香家
支离破碎:府城文化四百年下隐藏的地方伤痕
台南铁路东移地下化案迄今已迈入第九个年头,黄春香家自从2020年7月20日以来,也已经历了五个多月的挡拆期。特别是自10月13日至16日之间,接连发生铁道局驱逐声援者、强拆楼梯、破坏黄春香家房屋结构等暴力行径。特别是10月16日强拆当天,台北的关注组成员及声援者紧急动员,火速前往交通部抗争,在爆发激烈冲突之后,换得相对平静的数个月,但黄春香家的建筑后半部,已呈现支离破碎的状态。
2020年12月7日下午,铁道局中部工程处副处长吴志仁前来成大博物馆,举行「台南铁路地下化的规划与施工」座谈会。座谈会中,吴志仁讨论现今南铁开发计画、沿线施工状况,以及施工过程中文化资产时的处理方式;然而,面对学生与民众的质疑时,吴志仁一再强调他只参与现今施作工程的流程与内容,要和过去铁道局的处理方式切割。此外,吴志仁也一再强调铁道局和台南市文化局、文化资产管理处等单位协商后,已经「妥善地」维护文化资产,但立即被地方文史工作者打脸,像是极具历史意义的张家古井、寿陆桥、苏丁寿宅等,不断遭到铁道局恶意破坏;演讲结束后,吴志仁准备离开时,因为不愿回应学生与民众的问题,和学生、民众引发一场追逐与闪避的戏码,最后趁学生不注意,驾车离开现场。
南铁东移案,突显出「地方」不断被官方扁平化为单一想像。。「地方」是一个具有潜力、充满想像与流动的所在,但在政府部门的都市规划过程中,地方的差异与多样性不断被消弭,发展中的空间并未纳入地方人民的各种意见,沦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炒地皮与炒作房价的交易对象。台南市铁路地下化工程,主要由交通部铁道局与台南市政府联手,并将土地外包给各建设公司与工程单位作为建设安置宅。然而,在经济低迷与不景气的社会中,究竟谁买得起这些楼房?这些无视人民的横行霸道行径,都将在台湾现代化与都市发展的历程中,留下不堪回首的一页。
自荷兰人殖民台湾以来,府城台南已经历四百年的历史,更早之前还有原住民族的活动。一方面消弭古老的文化资产,加上南市府大刀阔斧地都市开发,竟以迫迁来促成都市建设与发展,南铁案为台湾廿一世纪留下一个鲜明的注脚。而开元路13号的黄春香家,或许在历史洪流中,或许如同砂粒般微小,但黄春香与关注组成员的抗争,更像是一枚锋利细长的针头,戳破资本主义城市发展下的光鲜亮丽谎言,以及谎言内里充斥着暴力的恶臭与资产阶级民主的腐败。
交通部给予黄春香的三个方案
2020年11月12日,交通部派遣路政司科长魏瑜前来黄家,提出「原地新建」、「门面修复」、「就地整建」等三方案,单方面决黄春香「原梯保留」诉求。首先,「原地新建」指的是拆除建筑物后,在剩下的土地上重新建造房屋。「就地整建」则是在剩下的建筑物内进行改建。而「门面修复」是沿着拆除面,将剩下的建筑物修复;然而,交通部这三个方案,并未考量到黄家空间不敷使用的问题,除了后方征收区被拆除之外,以及铁物地下化通车、陆桥拆除后的骑楼退缩,黄春香家一楼仅剩约5坪空间,交通部的方案是在此一楼空间中建立新楼梯,届时一楼空间除了楼梯之外,几乎没有可使用的空间。交通部完全将黄春香及关注组成员的「原梯保留」方案排除在外,此方案包括「调整曲率半径」与「设定地上权」,可以在最小侵害原则之下,将黄春香家的原梯保留下来。
黄春香家之所以要求「原梯保留」,是为了让一百岁的母亲继续使用一楼空间,此诉求可透过「设定地上权」、「改变曲率半径」来达成。以往铁道局不断透过制造「既成事实」来胁迫迫迁户,换句话说,也就是工程「先做了再说」,在迫迁户不知情的状况下施作,等到开始施作、甚至完工之后,纵使居民发现问题,也已来不及阻挡;加上交通部、铁道局偕同台南市政府,不断对外宣称一切均为「合法程序」,背后则是官方单方面拟定好工程计画,再将「知会地方民众」的程序补足。这也是在2016至2018年期间,市政府与铁道局才开始在台南北区、东区、南区的各里活动中心举办公听会,台湾所谓的「民主」,只不过是一场场表面作秀功夫,不断透过「合法化」的体制暴力来掩盖不民主的实质。
交通部、铁道局与市政府互踢皮球的戏码
在黄春香家关注组坚持下,要求魏瑜重新将「原梯保留」诉求带回交通部。不幸的是,在2020年12月23日交通部发函给黄春香,仍是以上述三个方案样板来回应,交通部仍不愿意思考任何「原梯保留」的可能性,让原本就不平等的协商与对话完全破局,谈判重新回到原点。数个月下来,官方仅只以「工程不可行」为借口,从未提供任何数据资料,使南铁案仍不断胶着;此外,官方从来没有任何真正的民主协商过程。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均是单方面传达施工与拆除期限、告知上级的指示、宣达政府部门的方案,最后拍个照片,便成为官方口中的「沟通」,这样的「沟通」没有任何民主与平等协商的实质,最终沦为一种因应公事、为了交差了事所做出来的行政程序,足见政府部门长期以来迂腐、敷衍的心态。
基于交通部、铁道局与台南市政府不断互踢皮球的状况,黄春香家关注组成员于2021年1月8日,前往台南市政府(永华市政中心)抗议。此次抗议的内容,在于交通部、铁道局与台南市政府三方,不断以「南市府可能有意见」、「公园道上景观突兀」等理由回避「原梯保留」诉求。学生与抗争者在台南市政府前方铺上黄春香家被铁道局破坏的碎砖破瓦,告诉南市府黄春香家现今面临的处境,并以行动剧呈现官方不愿意面对黄春香家「原梯保留」方案、互相卸责的情况;黄春香家关注组成员于南市府前面演讲后,南市府交通局人员出面,一开始不愿意接受摄影展的邀请函,其后的对话中又支吾其词,甚至之后交通局长竟说不出交通部与南市府开过什么会议,仅只私下讨论数回,在在突显出政府部门进行地方重大建设时的草率态度。南市府的回应,令人无法接受,也令人感到遗憾。
「裂缝.微光——势必与屋共亡的摄影展」
抗争之外,黄春香家也透过摄影展,持续安排各种软性的活动。2021年1月10日,黄春香家摄影展「裂缝.微光——势必与屋共亡的摄影展」开幕,由摄影师孙穷理、杨子磊、宋小海,以及成大摄影社长陈谦睿同学所拍摄的照片,共同展出。此次摄影展顾名思义,将展览到黄春香家后半部被拆除为止,大部分的照片均呈现在屋内后方。
一进黄春香家屋内,便可看到拆迁户陈秌沛的母亲,与其他迫迁户手牵着手的景象,这幅照片拍摄于2020年9月20日黄春香家抗争晚会中,象征著「团结」。其他黄春香家的房间均转化为展览室,进入「裂缝.微光」的拆迁现场,搭配铁道局人员施作工程的声音,以及对学生与声援者的傲慢回应,将摄影照片与现场融为一体。一、二楼的房间分别展出抗争、挡拆的过程,迫迁户房屋被拆除的状况;三楼展场展出的内容,有迫迁户房屋被拆除后,被迫选择位于生产路的安置宅。这些居民原本日常生活朴素、简单,在面临铁路东移与地下化工程施作后,面临日常生活的钜变;四楼展场则是突显出整个城市发展过程中,房屋仲介广告的美好愿景下迫迁户不堪的现实处境,以及政府部门都市计画的吊诡与讽刺。所谓的都市规划与发展,透过炒作地皮、牺牲在地居民的利益换来的,甚至在政党与政府部门的舆论操作下,饱受攻击与骚扰。
此次展览,展场与生活空间结合。如果再回到黄春香家位于开元路桥下的客厅,便可发现,这里便是一个日常生活的绝佳展示空间。除了各地的学生与声援者前来此处,铁道局人员往来、巡逻,春香家人与亲友不定时的来访,甚至还有暗中监视黄春香家一举一动的人员。不同人群的往来与流动,在此团结或斗争,黄春香家在日常生活中,汇聚了各种喜怒哀乐,也呈现出紧张、冲突与暴力的画面。
资本主义下的城市迫迁史:一个蕴蓄抗争的新页
一个城市宣称的伟大背后,往往交织着地方劳动与血泪的集体记忆。现今巴黎所呈现的现代化都市样貌,源自于十九世纪巴黎首长奥斯曼(Georges-Eugène Haussmann)的规划蓝图,让巴黎逐渐成为法国资本主义与金融业的中心,也是跨国观光旅游的重要选择之一。然而在这背后,也是酝酿世界思潮与伟大革命的重要城市,城市中筑起的街垒,地方人民与军警展开的巷战,在帝国横行的年代中,成就一座城市伟大的历史与记忆;或许府城「建城四百年」无法与之相比拟,但在古老城市进行大刀阔斧的现代化过程中,城市不断酝酿的冲突氛围,将不断累积,促使人民向抗争的方向前进。
开元路13号黄春香家,或许是南铁案中微小的,最后的缩影,但南铁案将会是府城建城四百年中的一页惨痛历史。一个民主城市的进步与发展,如果是塑造住户之间的冲突与对立、塑造舆论攻击少数迫迁户下完成的,这将不断积蓄未来地方人民反抗的动能。
黄春香家或许是南铁案的尾声,但绝非是台湾迫迁史的终点,它将开启地方人民反抗资本主义的新页,一方面汇聚不同年龄层、不同专业背景的反抗人士,一方面也见证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民主的腐败。不仅如此,这十年当中,捍卫资产阶级权统治的执政者,不断透过土地征收案,重新分配财富,但受益者并非地方百姓,而是使得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中产阶级向底层滑动。至今,受迫迁案影响的居民已数以万计,当下的台湾资产阶级较为依靠土地所得来赚进财富,将会引发更大的反抗。
人民必须要有反抗的意识和准备,更巨大的抗争即将到来。但是如果要胜利,就不能将抗争侷限于个别迫迁户和其支持者们,必须和不同被压迫阶级、不同职业领域的进步人士的串联起来,整合成一个清楚的、独立且对抗蓝绿两党的人民主体,并且勇于挑战资本主义体制,才有可能获胜。
关于常见的都市更新自救会的斗争,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无产阶级的民主不一样,这种斗争是小资产阶级争取保留自己土地的私有产权之权益和大资本家财团与国家的斗争,和我们无产阶级要求剥夺掉全社会房地产的利益不一样
其实和之前的黄村香事件很像,都更抗争的理由是不是小资要争取更大的土地和建物坪数的分配权?然后从这种社会经济发展的果实占有更大的其他人劳动的份额? 很抱歉这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因为这根布哈林的主张是一样的
以下是我之前反对这种斗争的理由
我完全看不懂「黄春香事件」抗争的理由…….如果有960万资本理性而自私的小资产阶级完全可以躺着收租,或是去买股票赚被动收入,资产收益率如果5%,960万一年都会有50万左右的被动收入,等于变成帮地主抗争,虽然他本身没有知识去运用这种资本来剥削劳动者赚钱,但是有资本就意味着有浅力躺着赚钱当食利阶级,只是看他要不要运用而已,他本身可以装清高或说他从没有当过房东,那对一个理性自私人资产阶级来说等于是资金闲置不去运用,问题应该从房地产是否应该私有化切入,我赞成剥夺掉大财团的房地产,但是富农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也是一样的也带有一定的反动性,在富裕国家比如台湾和瑞士之所以很难爆发社会主义革命就是因为有大量这种小资产阶级和中产存在,所以表现出反革命,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马列主义者应该解释,当马克思批判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时候和今天碰到的黄春香事件的不同之处在哪里?
马克思主义者应该主张把全国土地公有化剥夺掉所有资产阶级的私人土地和房地产,把全国土地国有化,今天社会上失业被房东赶搬家付不起房租的人很多,就算有工作薪水1/3交给房东的很多,列宁在国家与革命 恩格斯论工人阶级住宅状况也说过,因此我不认为有900多万补偿价值房地产的人是无产阶级(不论他是否要领这笔钱 政府都会强制开专户保留钱给他不是吗?),顶多算个小资产阶级流下鳄鱼的眼泪,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这种无房的社会底层 我曾经从小到大父母多次缴不出房租个人物品都被丢到巷子口被清洁队当垃圾丢掉,最后花了一星期在路上流浪才找到房子, 告房东刑事罪强制罪都告不赢,还有多次被房东断水断电超过半年的经验,我根本不认为他这资产阶级值得同情,相反公权力如果收回房地产是为了盖基础建设,反而是对社会公益有益的事情,谁都不应该把房地产和土地占为己有,土地应该是公有的 迟早需要暴力革命剥夺掉全社会的私人房地产……
http://blog.udn.com/rinoalove486/127091879 以上是我的立场 我实在搞不懂为什要帮有960万资本的小资产阶级抗争,而不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说话,为什么不剥夺掉和没收私人房地产反而要帮资产阶级维护私有制所有权?
有网友回复我:孙中山本来讲的也是征价制的土地涨价归公,征税制的土地增值税是后来国民党为免地主阶级失利太多反弹而搞出来的玩意儿呢。
我的回答:问题在于土地价格是虚拟的,只是资本化的地租,根据金融资产的订价模型和预期未来的收入给他一个虚拟的价格,在这里颠倒的社会关系导致颠倒的判断和做法,你怎么可能对一个虚拟的价格去抽税技术上根本做不到,因为价值偏离价格,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商品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在实体经济商品生产中价格围绕价值波动,土地没有价值价值为零但是土地却有价格,这里要把土地所有权即商品化土地的生产关系和投在土地上的固定资本投资区分开来,就像解决奴隶被剥削的问题不是去抽「黑奴税」然后再拿黑奴税去补贴黑奴生活,而是把黑人商品化的社会关系废除,房地产商品化也是相同的道理
关于黄春香家房地产征收的补偿金
有网友回复我:他本来可以卖两千万的,政府只愿意给960万,是你你要吗
我的回复:
你犯了两个逻辑错误,1.第一个错误根据台南市的实价登陆价格资讯台南房价只有18万~15万一坪,政府以1坪45万征收他的房子 他赚了2~3倍
2.第二个错误可以卖2000万 不代表他付出价值2000万的劳动时间,应该按劳分配补偿价值,我举个例子:假设有一个人当初房价便宜购买房地产,房价所得比也比较低的时代只有4倍房价所得比,假设这人当时储蓄率33%缴房贷,花了12年的劳动时间购买房子,最后房价所得比上升到16倍,也就是变成价格为48年的劳动时间,那政府只能退他12年的33%也就是4年的劳动时间,按平均工资或基本工资退还,那就应该给一个超低的价格来征收 否则就是图利地主,社会的劳动以金融资本的形式转移到这位房地产主身上,价值不能凭空产生,有人得利就有人受到损失,那么损失的是谁? 当然是年轻人要花更高的金额去缴房贷 假设真如你所说政府补偿他2000万,那后面接盘的就必须去花2000万的劳动时间去赚原本 1/5五分之一~1/10十分之一的劳动时间就可以购买的房子,我内文已经说了土地没有价值只有价格,而价格偏离价值
网友再次回复我:你的逻辑有误,劳动时间跟资产没什么关系,资产价值取决于市场,再著45万/地坪包含建物,在台南铁路坪精华区,根本买不到
我的回复:市场不可能凭空产生价值,否则把房地产炒到1亿、10亿、100亿 也不可能凭空制造1亿、10亿、100亿资本,资本是由活劳动创造和积累的过去的死劳动,我在文章连结内都有说明房地产价格上涨的2个机制,另外这里要把土地所有权即商品化土地的生产关系和投在土地上的固定资本投资区分开来,连内文都不仔细阅读就是浪费大家时间
Ferry Hsin回复:出社会吧,赚钱吧,你的文章太多谬误
我的回复:真正有缪误的是你,这是马克思经济学经历过170多年从1850年代到现代和无数时间无数伟大思想家历练出来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在这里你连30分钟~1小时都不肯阅读,还要我反复纠正你的低级错误,任何一条结论都不是普通的过程得到的,而是经历一备子的思考和研究和学习的艰难过程得出的,是考察了大量资料和研究现实的社会关系得到的
有网友回复我:那是因为每个人对家的定义不同,以及在这个不同之下衍伸而出的不公问题….大部份的人,他们就是买个建商盖好的公版房,就是市价。但是黄家他是屋主自己找设计师、找建材、找装潢师傅,用心用脑想建出能传家的基地(所以她一直诉愿至少要保留那支特别的楼梯)。这样你也要用市价去估它,公平吗?我也赞成土地公有制,这样的话上面那种差异就不存在了….但我们现在就不是!为什么我家要被征收而不是去征收对面的那家;又为什么隔壁买现成一千万、我自己花两千万盖的家,明明就不一样但政府就一视同仁用个九百万公订价征收。最重要的是,你铁路原地高架化就不用征收了,却硬要地下化然后征收一片做完工程后还能卖的地….所以我虽然支持土地公有,但在现行私有制度下黄家的抗争也有理,这是公平问题….
我的回复:那么我要问如果黄春香一个人卡住市中心的地皮不能拆迁建铁路导致一个188万人口的城市的铁路10年不能建设,那这188万人全台南社会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每个人平均每天通勤时间因为黄春香增加10分钟就好,188万台南市人的10分钟就是1880万分钟=31万3333个小时,10年就是313万小时的劳动时间,如果每天工作8小时,约等于39166个工作天的经济损失,如果1个月工作22天1年有12个月,大约是148年黄春香的连续工作的劳动价值,约等于以台湾平均工资计算1小时最少也有320元新台币,大约整个社会损失10亿新台币,这10亿台币是分散在整个台南市每个居民的平均通勤时间成本增加之上的,以私人地主的占有社会劳动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就是黄春香工作几辈子都还不起的社会损失,也就是让整个社会损失超过10亿元,耽误城市发展,我在举一个例子,在落后国家印度的经济发展之所以缓慢,也完全是这样的模式,印度小资产阶级因为小土地私有制阻碍了印度的经济发展100年还维持很落后的状态,相反中国因为土地国有化而城市化率速度明显高于印度,这就是这种小土地私有制可恶之处,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不能调和之矛盾,它长期让印度处于劳动生产力水平很低下的状态,阻碍城市发展大工业,阻碍了现代化
在以下这篇文章中有提及★房地产制度应该如何做顶层设计才符合「社会主义」也是相同的原理在提高效率
http://blog.udn.com/rinoalove486/127091879
我一直以来主张的社会住宅分配方法,不是那种「苏联式赫鲁雪夫楼」公家分配房屋单元房的分配方法,因为每个地段都有级差地租存在,级差地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城市土地区位的不同使用价值不同之缘故,而要优化土地利用效率必须结合市场经济手段 简单来说
▲社会的劳动被少数地主占有成为地租,有一个解决方式政府盖永远只租不卖的社会住宅或公屋,然后这个住宅租金以市场定价,出价最高的标得租房权,把收来的租现金流加入社会总地租资金池,这个资金池除以全国总人口变成无条件基本收入的平均值返回给人民,以平均法退还给每个人,这样地租越大他的正反馈效应越大也就是每个人无条件基本收入越多就抵销掉租房的成本,正负的现金流互相抵销每个人缴的租金=0元,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用级差地租调节不同地段区位的租金,而且公宅不需要估价师这就避免了官僚主义,要租在最好的位置上就要多付出超过无条件基本收入的金额,而住在3-4线城市租金可能少于无条件基本收入额,就是你赚到的补偿金,而住在平均房租的地段上就刚好抵销等于免费,另外租约不能订太长最多只能租5年,5年后重新竞标出价最高你可以重新得标一次只是租金价格更新为5年后的市场价格,否则有人可以利用时间套利70年前低价买入租约然后永久垄断住在这里
补充:关于城市基础建设使用成本的分摊
关于城市基础建设成本应该以公有制地租现金流支付(从全国总地租资金池预先扣除)
如果房地产是公有的所有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公宅,房租(地租)的收益能够竞标现金流归公有,直接从现金流收益预先扣掉建筑地铁或捷运的成本(分几十年折旧摊还)余额在分配无条件基本收入可以同时解决城市私有制房价太高的弊端,租房成本高和地铁或捷运建设成本高的问题,而不是盖了捷运之后把利益都落到私人地主、房产主手里增值让穷人承受这种地租租房成本上涨导致生活成本上升被这些吃租的私人给赚走,因为盖地铁或捷运造成的房地产增值是假的,只是一种房地产私有制导致预期未来现金流收益(地租)被资本化虚拟的房价增值,是因地铁或捷运等基础建设造成的经济正外部性,这种经济正外部性是社会的劳动成果被土地所有者占有,地租是劳动价值创造的,是这种地租的收益增加导致房地产价格(地租被资本化的价格)的增加,因此不能学孙中山那套搞什么土地增值税,应该根据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定价,房地产和土地价格的价格偏离劳动价值论的商品价值(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违反价值规律,他只是一种金融资本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折现值,那是一种虚假资本也就是地租的资本化
为什么抽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效果很差的马克思主义解释
至于为什么不能抽房产税,原因在于房地产税的税率是根据房屋的价格来做为税基例如1%抽的,因为房地产价格是虚假资本房地产价格不可能准确测量是随时都在变化的虚假资本价格,因此通常各国政府的公告价格和实际价格之间都会有一个偏差,这种偏差就是城市级差地租的来源,因时因地都不同,如果不根据地租产生的第一性原理来设计房地产制度,必然有人可里利用制度漏洞来套利,整个房地产税制度的荒谬在于,如果不废除房地产私有制就不可能废除地租的私有化,不访这样说,现在我们假设官僚主义可以随时随地测量每个不同地点的房价是多少并且以市价为税基而不是公告价格开征1%的税率并且现在房价是P1=1000万元,那么这种房价不是静态的价格,回随着房产税1%的开征而下跌(因为马克思地价的逻辑就是资本化的地租价格),因为如果市场的资产平均收益率是4%原本房地产的资产收益率也因为利润化平均的趋势而趋近于4%,因为资本有从低利润率往高利润率产业流动的特性不管他是虚假金融资本还是真实资本,那么根据这种原理根据利润率平均化趋势,房产税开征土地的利润率下降也就(年地租的净收益/房价)=4%,那么私有制房主的套利空间剩下4%-1%=3%房价必然下跌25%重新调整到原来的4%,结果政府的税基又变了,就从P1价格下跌25%成为P2=750万,而在下一期房产税一样以市价开征1%的税那么下跌为P3然后是P4、P5、….P100,这样「螺旋式的反馈效应」每一个输入结果都会做为输出结果重新导入输入结果就是反馈机制,因此房产税以市价开征是不合理的,所以现实世界中每一个国家政府官僚公告的房屋价值做为税基和市场价格都有一个偏差,例如台湾房地产实际有效税率可以是千分之一~千分之三不等,因为市价被低估了5-6倍甚至10倍的状况都是存在的,而且不同区域城市都有不同的级差地租这可以称为房地产税测不准原理(有点类似量子力学测不准原理),你一用测量市场价格开征房产税,房价就下跌,然后你就要重新测量一次,更新结果在下跌,这在实作上是不可能的,只会导致官僚主义和产生特定利益团体套利空间,「从地租产生的第一性原理分析」设计一个长期的制度也就是不废除房地产私有制就不可能解放房奴,所以孙中山那种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都是荒谬的,你只能造马克思的房地产公有制方法来同时结合市场定价,你应该只是要能低成本廉价居住并且自由的迁移到任何和一处城市区域居住而地租会阻碍人口流动降低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城市化率,不应该把公有的土地和房产变成私有的产权,才可成真正实现「房住不炒」
各国社会住宅制度的弊端
1.新加坡组屋制度的弊端
新加坡的组屋制度长期的问题在于,因为没有考量供给和需求是动态的,城市每个地区的级差地租都不同,所以组屋供给和需求不能平衡,「价格管制造成短缺」不能很灵活的选位置(选择要住城市中心还是远一点)也需要长时间排队,加上半私人产权的存在,本国国民还是可以收租,也就是租房给外国人,造成外国移民房租偏高,那么这本质上还是一个半私有制,剩余价值被私有化
2.苏联赫鲁雪夫楼制度的弊端
苏联的赫鲁雪夫楼制度包括古巴和北韩,1980年但中国房改以前的单元房其实都是学苏联的赫鲁雪夫楼制度当年是在官僚计画经济体制之下,也就是官僚决定谁是国企员工谁就能进城工作谁就分配政府的住房,虽然私人没有产权,结果还是造成严重资讯不对称资源分配不公和图利特定少数利益团体的结果
3.美国房地产制度的弊端
美国除了房地产税率造成上面那些难题以外,人口密度很低的原因在于城市地租的存在导致大量中产阶级搬到郊区别墅居住,这就浪费大量石油和能源和强迫穷人购买汽车,而汽车贷款就占拒穷人生活成本,因为人口密度低美国地铁系统和公共交通不发达并且只有纽约洛杉矶等大城市才有,美国房地产私有化和前面提到的房产税是不可能定价的,这套制度运行下来造成能源消耗量巨大和半强迫每个人买汽车造成的高成本、环境破坏和浪费又是一个问题
4.中国土地使用权(地上权)制度的弊端
因为中国在90年代因为改革开放而房改出现商品房,房改前最早人民没有私有产权,房子都是公家分配的赫鲁雪夫楼类似古巴和北韩称为单元房,而中国大陆宪法规定土地国有化,因此土地是不能私有的,这是新中国革命后的正当性成果,于是官僚就想出一个办法把地下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出让70年,让土地出让拍卖成为地方政府税收来源,房主在购买后这70年没有地下权但有地上权,但是这套制度因为出售时间长达70年因此实际运行上就跟私有土地制度的权力一样了,比如说上海20年前房价只有现在30分之1,而地租(房租)会始终占有人均GDP一定比例,因为20年前没人能预测上海20年后人均GDP会多高,因此早期低价购入70年地上产权的房主就获得暴利,是以20年前的地租购来购买一种地上权(近似于私有制地价)因为房租或地租是一种随社会生产力扩张占有其他人劳动的生产关系,所以私人占有的社会劳动(地租或房租)随人均GDP的扩大而扩大,食利阶层和小资产阶级也就跟着扩大,相对的无产阶级就被这些小资产阶级剥削,地租涨了20倍 那么根据马克思的公式 「房价=年地租/地租收益率」在利息率或地租率不变的情况下房价会上涨20倍,如果地租净收益率就是公式当中分母随市场降息(不考虑银行杠杆的情况下)而减少,是央行本质上被动依造市场价格定价的,那么利息率的和地租率的差额就存在套利空间,地租率一样会受到利息率的下降而下降,房价也会上涨,这是马克思分析出来的两个土地价格上涨机制,1.第一个机制因地租增加造成土地价格上涨和2.第二个机制因利息率或地租率的下降土地价格上涨,大陆最近几年的房产调控政策是治标不制本的,比如限购(摇号)本质上是一种价格管制会人为造成短缺导致排队很多年,限贷限制贷款成数(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地产杠杆率降房价)但是市场还有其他套利机制,而还有人全现金房,本质上都没有解决房地产私有造成人口从限制农村往城市流动的人口流动限制问题,因而造成之前说的城市化率速度下降、地租被房产主私有化、社会劳动生产率下降或经济增长率放缓,总之不废除房地产私有制不可能真正圆满解决问题,那房住不炒最终就不可能实现,只要房地产是商品,就存在价格套利机制(投机)或者剩余价值现金流(地租)
为什么应该这么做的原因在于城市级差地租的本质
级差地租是城市地租的主要形式,它与农业级差地租由土地肥沃程度、位置不同和投资差别所形成的优劣等级不同,城市级差地租主要是由土地位置和投资所决定的。城市中的地块,位于市中心还是市郊,其地租水平有极大差异;而任何地块又都可以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来增加收益,形成级差地租;如果原来的土地区位优势差距消失了,新的更大范围的区位优势差距又会出现。因此,级差地租永远是城市级差地租的主要形式。根据区位和投资的不同,城市级差地租分为两种:级差地租Ⅰ是由城市土地位置的差异引起的超额利润,在我国应当完全归于国家;级差地租Ⅱ是由于国家或企业在地块上进行投资使土地增值而形成的。其中由国家投资的部分应当归于国家。级差地租一般都产生于土地经营的垄断特点。
城市级差地租可以分为巨集观和微观两个层次:
(1)巨集观层次的级差地租是从城市在全国分布中的比较而论的,包括以位置差异为基础形成的城市区位级差地租、由产业投资与公共设施投资因素综合形成的城市功能级差地租和依赖城市规模经济集聚的“自然力”形成的城市规模级差地租。
(2)微观层次的级差地租主要指一个城市内部的级差地租,一般按形成要素分为区位、产业和公共投入部分,与经济高位区(市中心、副中心、商业繁华街等)的距离是城市内部综合级差地租形成的重要因素。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级差地租的存在会使各类选址形成自由竞争,从而导致效益最高的单位占据市中心位置,效益比较高的单位占据市中心以外的位置,而效益较差的产业和居民区则处于接近市郊的地带。
城市土地租金的特点
城市土地相对于农村土地,其经济特性主要有:
(1)稀缺性。城市土地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相对缺乏;
(2)报酬递减性。城市土地上的建设楼层超过一定限度,投资利润将持续下降;
(3)储蓄性。城市土地能起到一种储蓄银行的作用,一般不会贬值;
(4)区位性。城市土地的“地段”极其重要,位置常常是决定其租金和价格的关键性因素;
(5)交通依赖性。城市土地的交通条件极为重要。
城市土地租金和农业土地租金的比较
l.城市土地租金的形成依赖于社会条件。农村土地的利用,虽然也要投人劳动进行开发,但农作物生长更多地依赖于土地的自然条件,因而农业地租的形成与自然条件的差异关系密切。而城市土地是作为具有城市功能的土地发挥作用的。城市土地则需要人们经过长时间的开发,投人大量土地资本改良原有状态,也就是由社会条件形成的。例如,要使荒地或农业用地转变为具有城市功能的土地,必须进行平整土地,兴建道路、桥梁、供电供水等管道,建立排污、排渍、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的土地开发活动。通过对土地的投资,使土地资本与土地物质相结合融为一体,成为适合于建设需要的城市土地。城市基础设施越健全,交通运输越发达的城市地段,其土地资本含量就越高,土地价值和地租、地价也越高。可见.城市地租主要是由社会条件形成的。
2.城市土地租金来源于平均利润形成之前的扣除。无论是农业土地租金,还是城市土地租金,其实体都是剩余价值,但作为农业地租和城市地租的剩余价值有不同的来源渠道。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阻碍著非农业资本向农业转移,使农产品能按照高于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售,由这种农产品价值高于生产价格部分而形成的超额利润,转化为农业绝对地租。而城市各产业部门,由于资本的转移和利润的平均化,使那些有机构成低的部门的超额利润,不可能转化为城市地租,因而只能在剩余产品的价值中先扣掉地租部分,然后再参加利润率的平均化,最后形成平均利润。
3.城市土地租金往往与建筑物租金难以分割。由于城市土地的主要用途是“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它的过程提供活动场所”,因而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必然离不开地面建筑物的建设。地产与房产不可分割的特点,决定了地租与房租、地价与房价的密切联系。商品房产权的买卖、租赁,包含着土地产权的买卖和租赁,地租、地价往往隐藏于房租、房价之中,地租、地价的变动又为房租、房价的变动所掩盖。正是由于地租与房租难以分割,在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不清晰的场合,往往造成城市地租被土地使用者所占有,也给城市土地投机提供了可能。
关于常见的都市更新自救会的斗争,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无产阶级的民主不一样,这种斗争是小资产阶级争取保留自己土地的私有产权之权益和大资本家财团与国家的斗争,和我们无产阶级要求剥夺掉全社会房地产的利益不一样
其实和之前的黄村香事件很像,都更抗争的理由是不是小资要争取更大的土地和建物坪数的分配权?然后从这种社会经济发展的果实占有更大的其他人劳动的份额? 很抱歉这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因为这根布哈林的主张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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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回复我:那是因为每个人对家的定义不同,以及在这个不同之下衍伸而出的不公问题….大部份的人,他们就是买个建商盖好的公版房,就是市价。但是黄家他是屋主自己找设计师、找建材、找装潢师傅,用心用脑想建出能传家的基地(所以她一直诉愿至少要保留那支特别的楼梯)。这样你也要用市价去估它,公平吗?我也赞成土地公有制,这样的话上面那种差异就不存在了….但我们现在就不是!为什么我家要被征收而不是去征收对面的那家;又为什么隔壁买现成一千万、我自己花两千万盖的家,明明就不一样但政府就一视同仁用个九百万公订价征收。最重要的是,你铁路原地高架化就不用征收了,却硬要地下化然后征收一片做完工程后还能卖的地….所以我虽然支持土地公有,但在现行私有制度下黄家的抗争也有理,这是公平问题….
我的回复:那么我要问如果黄春香一个人卡住市中心的地皮不能拆迁建铁路导致一个188万人口的城市的铁路10年不能建设,那这188万人全台南社会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每个人平均每天通勤时间因为黄春香增加10分钟就好,188万台南市人的10分钟就是1880万分钟=31万3333个小时/每天,10年就是8亿2700万小时的劳动时间,如果每天工作8小时,约等于1亿又340万个工作天的经济损失,如果1个月工作22天1年有12个月,大约是39万1666年黄春香的连续工作的劳动价值,趋趋一个黄春香可以浪费社会39万年,约等于以台湾平均工资计算1小时最少也有320元新台币,大约整个社会损失2646亿新台币,这2646亿台币是分散在整个台南市每个居民的平均通勤时间成本增加之上的,以私人地主的占有社会劳动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就是黄春香工作几辈子都还不起的社会损失,也就是让整个社会损失超过2646亿元,耽误城市发展,我在举一个例子,在落后国家印度的经济发展之所以缓慢,也完全是这样的模式,印度小资产阶级因为小土地私有制阻碍了印度的经济发展100年还维持很落后的状态,相反中国因为土地国有化而城市化率速度明显高于印度,这就是这种小土地私有制可恶之处,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不能调和之矛盾,它长期让印度处于劳动生产力水平很低下的状态,阻碍城市发展大工业,阻碍了现代化
马恩全集第十八卷——论住宅问题 恩格斯在150多年前所写的原文连结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marx-engels/18/043.htm
真心建议楼主去读一读这篇,你会发现自己和普鲁东有什么共通点
马恩全集第十八卷——论住宅问题 恩格斯在150多年前所写的原文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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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回复我:那是因为每个人对家的定义不同,以及在这个不同之下衍伸而出的不公问题….
大部份的人,他们就是买个建商盖好的公版房,就是市价。但是黄家他是屋主自己找设计师、找建材、找装潢师傅,用心用脑想建出能传家的基地(所以她一直诉愿至少要保留那支特别的楼梯)。这样你也要用市价去估它,公平吗?我也赞成土地公有制,这样的话上面那种差异就不存在了….但我们现在就不是!为什么我家要被征收而不是去征收对面的那家;又为什么隔壁买现成一千万、我自己花两千万盖的家,明明就不一样但政府就一视同仁用个九百万公订价征收。最重要的是,你铁路原地高架化就不用征收了,却硬要地下化然后征收一片做完工程后还能卖的地….所以我虽然支持土地公有,但在现行私有制度下黄家的抗争也有理,这是公平问题….
我的回复:那么我要问如果黄春香一个人卡住市中心的地皮不能拆迁建铁路导致一个188万人口的城市的铁路10年不能建设,那这188万人全台南社会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每个人平均每天通勤时间因为黄春香增加10分钟就好,188万台南市人的10分钟就是1880万分钟=31万3333个小时,10年就是313万小时的劳动时间,如果每天工作8小时,约等于39166个工作天的经济损失,如果1个月工作22天1年有12个月,大约是148年黄春香的连续工作的劳动价值,约等于以台湾平均工资计算1小时最少也有320元新台币,大约整个社会损失10亿新台币,这10亿台币是分散在整个台南市每个居民的平均通勤时间成本增加之上的,以私人地主的占有社会劳动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就是黄春香工作几辈子都还不起的社会损失,也就是让整个社会损失超过10亿元,耽误城市发展,我在举一个例子,在落后国家印度的经济发展之所以缓慢,也完全是这样的模式,印度小资产阶级因为小土地私有制阻碍了印度的经济发展100年还维持很落后的状态,相反中国因为土地国有化而城市化率速度明显高于印度,这就是这种小土地私有制可恶之处,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不能调和之矛盾,它长期让印度处于劳动生产力水平处于很低下的状态,阻碍城市发展大工业,阻碍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