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地方,同性婚姻是合法的,跨性别者是可以从军的,一位公开出柜的男同性恋者可以是一名外交部长,而歧视性的法律条文被移除,在证件上修改个人(社会)性别仅仅是一件简单的行政事务。这个惊奇的地方在哪里?究竟是什么时候,这些比随便哪一个现代国家的基本的民主与人权进步的法律被树立起来?更重要的是,为什么这样的法律没有在世界各地普遍推行?马克思主义者们对这个景象并不陌生,这个国家即是苏联,而这些法律则是在俄国革命气势上升时期(1917年到1926年之间)在列宁和托洛茨基的领导下实施的。毫无疑问,这些法律也在后来斯大林主义反革命浪潮中,与其他所有布尔什维克主义所带来的社会和政治进步一同被废止、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