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Q+解放, 历史回顾, 社会运动

LGBT:解放与革命

近年来,反对性别压迫和基于性取向的歧视的斗争已经在许多国家发展成为了群众性运动。我们看到大规模的抗议活动,表达着几十年来积攒下的愤怒和反叛,抗击著那种令人恼火的体制性干预——这种体制不仅迫使你每天为生计奔波,而且还声称有权决定你在私人生活中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可以和谁发生性关系或其他关系、是否可以养育子女,等等,并使得任何背离所谓「传统家庭」规范的人陷入社会与法律的困境。(按:本文最初刊登于义大利理论杂志《锤子与镰刀》( Falce Martello,英文版于2017年9月12日发表。译者:洪磊)


由于其解放要求以及群众基础,这些抗议活动具有内在的革命潜力。同时,也有人有意识地要试图将这些问题简单归结为文化问题,将运动的目标限制为争取符合资本主义正常(即压迫性的)运作的微小让步。许多出现在媒体报导中的理论都在表面上显得很激进,但在实践中却把LGBT(译注:指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等)运动的斗争归入理想主义和存在主义的路线上;这样的路线终将走入盲目的死胡同,而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物质条件的改变。

为了LGBT运动的胜利,最重要的是要采取阶级方式,将反对恐同压迫、争取完整公民权利的斗争和争取体面生活、免受经济与社会压迫的普遍斗争结合起来。同样重要的是,工人运动要承担起LGBT的斗争,克服历史上存在的分歧,特别是由左派改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领导所造成的分歧。

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家,这一目标是我们政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份。本文即旨在为了这一问题上进行更进一步的理论辩论提供基础。

今天的歧视与恐同

如今,同性恋或其他相关行为在72个国家仍然被官方规定为是违法的,其惩罚措施包括从一个月到15年之久的监禁,以至于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在8个国家)。在沙乌地阿拉伯等国家,死刑的执行方式是用石头砸死,而另外一些国家则会采取鞭打等体罚形式。只有23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另有27个国家承认民事结合。[1]

然而,即使是在具备法律保护的地方,官方的歧视也会通过许多形式体现出来。例如,美国的一些州有着「禁止提倡同性恋的法律」,限制着人们的特定行为,也约束著学校或其他公共机构所能够教授的性道德类型。这在义大利也十分普遍:右翼和天主教会在义大利的学校里发起了针对所谓「性别理论」的圣战。这些人鼓励极右翼采取行动,组织团体对同性恋者(以及移民和左翼活动家)进行暴力攻击。在过去的三年里,一项反对煽动恐同仇恨和加重情节的法律草案一直在议会委员会中积攒灰尘,而这并非偶然。虽然这项法律还不够彻底,它至少能确保一定程度上的保障。显然,允许将乘船横渡地中海的幸存移民驱逐出境的那项《米尼提法案》(the Minniti bill)在他们眼中的优先度要高得多!

除此之外,歧视还渗透在学校、工作场所、住房等日常生活中,并真实可感地存在于对于LGBT人群持续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压力中。根据义大利国家统计局(ISTAT)2011年的研究,由于害怕被围剿或解雇,只有四分之一的同性恋工作者公开宣布自己的性取向,而这个趋势在各省尤为明显。欧盟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68%的欧盟公民认为基于性取向的歧视确实存在。另一项民调显示,在义大利,只有6%的高中LGBT青少年在更广泛的社区内完全公开自己的性取向,还有39%则只在较小的朋友圈子里部份公开——其他欧盟国家地平均水平也与此类似。 94%的LGBT青少年宁愿部份或完全隐藏自己的性取向,这充分说明了社会歧视给个人带来的困难。这种压力直到家庭中也同样存在,事实上,家庭往往是人们发现自己不被接受的第一个地方,而这又会延伸为种种暴力,从被锁在家里直到遭受殴打和「矫正性」(corrective)强奸。青少年「因为身为同性恋者而自杀」的新闻并不少见,这是社会和家庭层面产生的心理压力所带来的最终的悲惨结局。

说什么「传统家庭」?

每一场仇视同性恋者的运动都以同性恋从根本上「违背自然」的论点为基础。在宗教原教旨主义中可以看到这种思想最庸俗的表现,但这个论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存在于「科学」的世界——这证实了一个事实,即科学会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制约。在心理学上,同性恋在很长时间内被科学界的大多数人认为是病态的,或者至少是一种非生理状态,甚至最进步的心理学家也是这样认为的。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便是如此:他虽然不鼓励歧视,但仍然认为同性恋是对性发育的干扰。就连总的上支持性解放、(至少在他人生的早期)具备唯物主义和革命视野的威廉.赖希(Wilhelm Reich),也把同性恋定义为「情感和性功能发展很早失调的结果」。直到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会(APA)才不再将同性恋视为一种病态,并在1986年终于取消了「自我障碍型同性恋」(一种假想出的同性恋病态,被视为压力的来源之一,与基于生理的自我和谐型同性恋相对)这一类别,承认心理压力实际上是由同性恋者所遭受的社会压力造成的。四年后,在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终于将同性恋从其精神疾病名单中删除。

非异性恋的取向和行为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其在人类历史上以及全世界的广泛存在即能证明这一点,这一事实在人类学、历史和文学研究中都有着大量的记录。[2]在美洲原住民中有所谓「双灵者」(people of the two spirits)的记录,即衣着行为类似男性的女性,或反之类似女性的男性,这些人常常会参与到宗教仪式之中。众所周知,公元前4世纪的底比斯有过一支神圣的营队,由150对男性士兵伴侣组成,他们在战争中所向无敌,因为每个士兵都希望保护自己的爱人,并在爱人面前表现出英勇的气概——每一名士兵都会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每一场战斗中去。同样广为人知的是,在雅典和罗马,(男性)同性恋关系在社会上和法律上都得到了认可。话虽如此,我们并不能像在一些肤浅的阐释中看到的那样,将这些视为性关系完全自由的例子,或者到现代压迫之前去寻找一个「同性恋的黄金时代」。

在雅典,在前城市时期以及城邦诞生后的最初几年,社会规范下的男同性恋关系包括一个自由成年男性公民(通常在25岁以上)和一个自由男性青少年(12岁至17岁)之间的鸡奸关系,其目的是教育青少年长大成人并获得公民身份。性关系是这种教育关系中的一部份,由一种历史更悠久的成人仪式传承而来,而其中二人的角色是严格固定的:成年人是积极的追求者,而年轻人则是顺从且害羞的,只有在追求者表现得情真意切时才会屈服。这种关系会一直持续到年轻的一方成年,然后经过一段禁欲期,再承担起新的角色直至结婚。与奴隶之间发生关系是不被允许的——那样的关系没有任何教育目的,因为奴隶是注定不会成为公民的——而成年人之间(至少在理论上)也是不被允许的。这种关系在婚前极为普遍,且只在个别情况下才会持续到婚后。另一方面,女性则在家中与世隔绝,被禁止参与社会生活,而女同性恋关系也被认为是令人厌恶的,尽管这样的关系确实存在,尤其是在教育年轻女性的学校里(莎芙[Sappho]是一位教育者),在她们最终被禁锢在家之前。几个世纪以来,男同性恋关系的传播和角色分工的削弱导致了一定的社会污名化。

另一方面,在罗马,性行为是男性统治的证明,因此要一个自由公民担任被动角色是不可接受的(即使是在他年轻的时候)。男同性恋关系被认为是完全合法的,只要顺从的一方是奴隶或男妓——《斯堪提尼亚法》( the Lex Scatinia,公元前3世纪或前2世纪)禁止对年轻自由男性的性骚扰,禁止他们对成年男性承担被动的角色,并对此类行为进行罚款。在帝国时期,由于希腊人的影响,一种类似于希腊的鸡奸关系逐渐流行开来。而随着管制的逐渐放松,自由男性、奴隶和男妓之间的被动性行为也在蔓延,其中包括尤利乌斯.凯撒(Julius Caesar)和凯撒.奥古斯都(Caesar Augustus)等著名人物。但随后,自公元4世纪以来,同性恋关系开始受到法律的限制,被动性行为被处以阉割的刑罚(公元342年),被动的男妓被处以火刑(公元390年),所有被动的男性都被判处死刑(公元438年),最终一切形式的同性恋都会受到死刑的惩罚(公元533年)。

基督教作为主导宗教的出现,对压制同性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基督教会是第一个宣布同性恋关系「违背自然」的,这种观念至今仍在宗教道德中持续存在。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因为此前即使是反对同性恋关系的人也没有谴责其违背自然,而主要是希望加强家庭在社会中的角色和稳定性,往往论述家庭对于人口增长的必要性。最早提出对同性恋者进行神罚的是查士丁尼(Justinian)。这种对同性恋的压制与基督教的禁欲观念相辅相成:根据禁欲概念,只有以生育为目的的性交才是合法的,因此无节制的、通奸的性行为必须受到压制(通奸在此前是被社会所接受的——当然只是针对男性而言)。[3]

从这一简短的历史回顾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首先,同性恋和双性恋行为一直存在,这一点从社会实践中便可以看出,但更是体现在对非规范的同性恋关系施加限制(例如希腊和罗马对于成年男性之间,或者女性之间)这项事实上,即那些更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爱,而其在历史上已经多次出现。

其次,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关于性爱的社会规范,这一事实证明「传统家庭」的概念是没有根据的,更不用说今天人们所坚持的具有相互忠诚纽带的传统一夫一妻制度家庭了。这种模式只是在基督教统治下才被采用,而即使如此也只是作为一种理想状态。男性可以通奸或卖淫的社会现实是非常不同的,其经历了无数次的变革,在今天根据社会和经济环境的不同而以多种形式存在着(只需想想以前的农民大家庭和如今蓝领、白领工人的单核家庭之间的区别,便一目了然)。

第三点,也是最后一点,我们需要指出,这些规范绝不是性自由和情感自由的表达。首先,奴隶和女性被完全排除在外,而且只有特定形式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其他形式则被禁止。此外,至少在希腊的情况下,鸡奸关系是一种社会制度,并不会考虑到公民或年轻男孩的性取向,而他们或许会在性关系中感到不适。

因此,总而言之,这些法律实际上是对情感、家庭和性生活的不同形式的管制,包括当合法行为受到侵犯时应采取的压制措施,且由社会结构决定什么是合法的。

同时,鉴于这些考虑,我们可以断言,一般说来,对非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行为的压制是以不同程度的强度和限制形式出现在人类历史上的,其目的是稳定家庭关系,特别是保证一夫一妻制度家庭的基础和巩固。

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财产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解释的那样,家庭并不是一个始终存在的稳定机构,而几项最近的人类学研究也以其主要结论证实了这一点。在狩猎采集阶段,当经济、食物和工具的管理以及子女的养育都要在社群层面进行时,女性具有突出地位,其社会也是母系社会。由于人类对动物的驯化、农业革命以及生产资料集中到男性手中,父权压迫才随同阶级社会一起开始,一夫一妻制度婚姻也成为了新的家庭结构的基础,其主要目的是保证父系继承。由此便产生了对妻子和子女的占有意识,而这种意识在今天仍然非常普遍,影响着数十亿人的生活。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对女性的压迫、女性在社会中的边缘化,以及对女性性行为的压制,使得女性沦为单纯的生育工具(照顾家庭和子女),并随着各种家庭和社会结构的演变而成为结构性的、历史性的。对于一夫一妻制度家庭之内、繁殖以外的性行为的态度,则取决于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被视为是对家庭这一机构的威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女性之间的同性恋爱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压制(我们在上文只提到了一部份)。但是,我们可以说,只要一夫一妻制度家庭被认为是社会的根本基石,是合法情感和性行为的唯一模式,我们就不可能克服以性取向为基础的社会歧视。

阶级斗争与同性恋解放

反对性别歧视的斗争是与反对整个阶级社会的斗争紧密相连的,这有几个原因。首先,正如我们已经解释过的那样,只有废除阶级社会,才能创造出足够的物质经济基础和文化驱动力,以摧毁作为社会唯一基本单位的一夫一妻制度家庭模式。通过在社会上完成如今被分配给家庭领域的所有任务,且主要是分配给女性的任务(做饭、打扫卫生、养育子女),以及通过允许个人自由发展以获得社会所能提供的最好的物质和文化资源,便有可能推动人际关系和家庭纽带逐渐摆脱物质需求,而只与浪漫的、性的欲望相符合,由此化解目前存在的压迫性规范与歧视。

第二个原因是,LGBT群体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工人、青年、临时工、无业者,因其在工作场所和生活(或生存)条件中的阶级,以及其身份或性取向,经受着双重的压迫。因此,将反对这两种压迫的斗争结合起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特别是当我们考虑到二者的敌人是一致的。此外,我们不应忘记,恐同偏见也是为了分裂工人而被培养出来的——例如,以此使得异性恋工人在自身可能受到压迫的同时,相信自己依然比同性恋者更加优越(多么令人自我满足!),与种族主义偏见的滋生如出一辙。右翼在这一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有人说必须把这两条斗争的战线分开,那他就落入了敌人的圈套。并且通常,在LGBT运动中,鼓吹这种立场的往往是那些有钱人,并没有经历过LGBT工人和青年所面临的物质问题。事实上,它们将运动限制在呼吁政府做出微小让步的层面上,并不掀起太大的风浪,往往也并不能取得任何实质性的成果。例如,1950年代(在义大利和全世界)的同性恋友好运动就是如此,其后来受到了60和70年代同性恋解放运动的猛烈批评,而这些运动就则是在当时阶级斗争浪潮的基础上沿着革命路线发展起来的。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指出,20世纪下半叶LGBT运动与工人运动之间的分裂,其责任很大程度上在于共产党的领导层。他们在斯大林主义堕落的基础上,采取了公开仇视同性恋的立场。这些立场只是在后期才有所软化,而后则大多采取了争取公民权利的改良主义观点,是其政治纲领中改良主义的反映。

然而,情况并非总是如此。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并没有提到同性恋问题,但是旧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曾多次发表声明,表示反对德国法律中对同性恋者的任何歧视或对同性恋的惩罚。绝非偶然地,当马格努斯.赫希菲尔德(Magnus Hirschfeld )在19世纪末成立「科学—人道主义委员会」(the Scientific-Humanitarian Committee)、推动废除德国刑法典中将同性恋定为非法的第175条时,他的请愿书在1898年议会讨论中只得到了少数派社会民主党的支持。赫希菲尔德的工作在此后依旧继续,他成立了性研究所,随后又在1921年组织了第一次性改革大会(有一名苏联代表参加)。赫希菲尔德的工作标志着近代以来第一次在科学辩论的基础上将同性恋去罪化的伟大努力。赫希菲尔德本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或者至少是一种非生理状态——但没有任何理由对其进行惩罚。然而,第175条并没有被废除,而纳粹主义在战胜德国工人运动后则开启了一段对同性恋者进行无情打压的黑色反动时期。 1933年5月6日,性研究所成为了第一批被纳粹青年突袭的建筑之一,他们在广场烧毁了从其图书馆里找到的所有文本。纳粹加重了第175条所规定的惩罚,导致10万名同性恋者被逮捕,6万人被判刑、被关进精神病院,以及被强制绝育。同性恋者与犹太人、社会主义者、共产党员们一起被送去了集中营。

十月革命后同性恋者的境况

在1917年的布尔什维克革命中,工人在历史上第一次将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除了1871年巴黎公社的短暂时期之外),其不仅在政治和经济方面,而且也在家庭方面改变了数百万人的生活。苏维埃政府给予女性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将离婚和堕胎合法化,并且促进社会服务的广泛发展,为女性从家庭责任中解放出来提供经济基础:托儿所、公共食堂、洗衣房、日间医院、电影院、剧场等等。同时,随着沙皇刑法被废除,同性恋也被去罪化(而在沙皇时期,同性恋是要被重判监禁的)。

布尔什维克的立场是,性行为属于私人领域,因此不应受到制裁或管制,除非它伤害了他人(例如,如果涉及胁迫或暴力的话)。在当时俄国的科学辩论中,同性恋依旧被视为是一种疾病——就像在其他所有国家一样——但这种观点并没有引发任何歧视。苏联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的具体实例之一,便是在赫希菲尔德的性改革大会上一名苏联代表的与会,以及身为公开同性恋的格奥尔基.契切林(Georgy Chicherin)于1918年被任命为了外交委员。这样的情况,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比拟的。

传统家庭开始被社会变革所打破:男性和女性都被要求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且青年人至少部份地从传统的家庭权威中被解放了出来,争取新的社会(包括情感和性)关系,[4]特别是在青年群体之内。然而很快,革命所开启的激进变革,即使是在家庭和性关系方面,也遇到了十月革命所面临的由孤立和经济困难所带来的问题。物质资源过于有限,在其条件下别无其他可能:公共服务的质量通常很低,以至于必然会出现重归以往家庭结构的趋势。与此同时,通往斯大林主义的官僚主义堕落开始发生了,而这就意味着与列宁、托洛茨基以及十月革命的理想诀别。

这种现象有两个后果。一方面,由于缺乏在更先进的社会层面上发展家庭和情感关系的物质基础,传统家庭卷土重来;即使在最好的条件下,这个问题也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能被克服。另一方面,斯大林政权从家庭和传统道德的回归中看到了政权稳定的源泉,特别是能够将其作为一种加强权威观念(从一家之主对子女的权威开始)的工具,而这种权威观念正是当时被积极提倡的。

托洛茨基在《被背叛的革命》中写道:

「家庭的胜利复位,与卢布的复位同时发生(真是天缘巧合!),原因是国家在物质和文化方面的破产。领导人不是公开说:『我们实在还是太穷,也太无知,所以不能在人与人之间建立社会主义的关系,我们的子孙会实现这目标』,而是强迫人民把破碎家庭的外壳重新黏合起来,不仅如此,还用严刑重罚来强迫人民承认这就是胜利的社会主义的神圣核心。很难用眼睛测量出这种倒退达到什么程度。」

——《被背叛的革命》,第七章,《家庭、青年和文化》,〈家庭中的热月〉

这个过程同样也改变了对于同性恋的态度。政权不再依靠相对自发地战胜了反同偏见的城市无产阶级,而是依靠小资产阶级份子和不发达的远东地区。 (例如,在1925年的突厥斯坦,苏维埃刑法中又增加了一项条款,规定了对同性恋的惩罚)。而在1933到34年,禁止男同性恋关系的规定又得以恢复,使其可以被判处监禁。在1935年,离婚被严格限制;对自由伴侣关系的承认被废除,而堕胎在1936年也再次被定为非法。用托洛茨基的话说,如果「家庭教条」已经成为了「胜利的社会主义的基石」,那么被视为家庭威胁的同性恋便成为了资产阶级腐朽的恶习。这种仇视同性恋的立场后来在国际上深深地感染了共产主义(其实是斯大林主义)政党,危害了本应自然发展的同性恋运动,一项与革命运动本身紧密相连的运动。

从「石墙」(Stonewall)到运动的停滞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阶级斗争普遍低迷的时期,一些同性恋团体发挥了主导作用:他们如上所述,试图与政府建立对话,并对其采取柔和的态度,以赢得一些最低限度的权利,但收效甚微。在经历了一段社会斗争的低潮期和同性恋运动的衰弱期后,随着石墙暴动,同性恋运动作为一场群众运动在1969年的纽约再一次爆发(或者说,在某种意义上是第一次)。 6月28日至29日夜间,警察对同性恋酒吧(石墙酒馆,Stonewall Inn)的无数次突袭——直到那时还被认为是例行公事——第一次遭到了群众的抵抗,并发展成了一场为期两天的战斗,有一千人参与其中。

石墙起义改变了同性恋运动的面貌和性质,其不再是委员会或科学家的小圈子,并且打破了同性恋是一种不正常现象的观念,反而对其表示自豪。运动也由此转向左翼,走向革命立场,这与60年代末和70年代阶级斗争的兴起有关,虽然其中的联系较为模糊。在石墙事件之后,1969年7月初,同性恋解放阵线(the Gay Liberation Front)在美国成立。它采取了反资本主义和「第三世界主义」的立场,并且站了出来支持黑豹党(Black Panther Party)的斗争。其他国家也成立了类似的组织:1970年英国的同性恋解放阵线,其将会聚集数百名积极份子,但随后将在政治上分崩离析;法国的同性恋革命行动阵线(FHAR);比利时的同性恋革命行动运动(MHAR)。

1971年,义大利同性恋革命同一阵线(FUORI,此缩写在义大利语中意思为「向外走」)成立了。至于其他团体,其规模并不庞大:在都灵、米兰和罗马(这三个城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政治差异)的三个团体中,勉强只有一百名积极份子。起初,他们的报纸每月在报刊亭出售,印刷量为8千份。

1972年4月5日,在圣雷莫市,FUORI组织了第一次反对国际性学大会的公开示威,该性学大会的议程是讨论同性恋的成因和可能的治疗方法。为了表现其讨论的基调,其中一种被提议的疗法是施加具有轻微痛感的电击,使其与男性裸体照片而非女性裸体照片联系起来;另一种方法则是有选择性地切除大脑组织。

在大会之外,数十名活动人士高喊著「我们是正常的!我们是正常的!」等示威口号,并举著写有「精神科医生,把你的电极插进你自己的脑子」的标语牌。在会议大厅内,FUORI成员安杰罗.佩扎纳(Angelo Pezzana)进行了发言,以「我是同性恋者,并乐于如此」的名言开场。这次示威标志着同性恋运动的转折点,也标志着与温和派支持同性恋组织的决裂。

向着革命观点的转变是很重要的:在其报纸的第一期里,编辑部向「革命的(异性恋)同志们」发表讲话,要求他们「率先了解同性恋者的现实」,因为「性压迫是任何压迫制度中第一个、最狡猾、最危险的征服方法」「我们认为,」FUORI的斗士继续说道,「需要一场性革命,与每个国家已经在进行的政治革命并行不悖且相互交融。」[5]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一个没有明确马克思主义纲领的组织,但它却明白同性恋运动与革命观点相结合的内在潜力。然而依旧,这没能走到最后的主要原因,就是工人运动领导层的恐同立场。

在圣雷莫示威后几周,1972年5月1日,FUORI罗马分部与其他团体一起在鲜花广场组织了一次示威,以「庆祝欢乐、反对工作、争取性解放」。在某一时刻,一群来自议会外左派的积极份子来到了那里,「自称是『工人力量』(Potere Operaio,一个极左团体),同时高喊著『死基佬滚出鲜花广场』,开始向示威者泼水」。[6]

至于从未正式处理过这个问题的义大利共产党(PCI),则在1974年第3—4期的《马克思主义批评》杂志上发表了卢恰诺.格鲁皮(Luciano Gruppi)的一篇文章,其中提出了以下观点:「正是我们认为社会与自然之间必须建立的那种关系告诉我们,同性恋与之相反地打破了这种关系,因为它违背了一切生物的基本本能:物种的延续。因此,同性恋使人的个性变得贫乏,并深深地改变了人的个性。它往往从孤独中诞生,也往往以孤独而告终。」[7]不用说,在该党内活跃的同性恋工人和学生一定感到非常不适。是1975年皮埃尔.保罗.帕索里尼(Pier Paolo Pasolini)被谋杀一事开启了党内的辩论,使得该党在70年代末,即刚好在从1968年以来席卷义大利的激进斗争浪潮开始衰退之前,改变了其对于同性恋的立场,而这一切都被框定在该党越来越偏向于改良主义的政策之中。

因此,这些活动份子并没有给新的同性恋运动活动家提供一种普遍政治斗争的视角,而这种视角本可以克服普遍的政治折衷主义,他们只是被工运推开了,从而最终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从组织的观点上看,FUORI在1974年与当年偏左的激进党融合,因而放弃了革命的观点,只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范围内为民权而斗争。 FUORI中的一些领袖人物,包括马里奥.米利(Mario Mieli),因此与运动决裂,转向了议会外的左派,但不幸的是,那时它也即将走入不可逆转的危机。

LGBT运动与劳工运动之间建立联系的机会的丧失,在2014年的电影《骄傲大联盟》(Pride!)中得到很好的强调。该片讲述了大不列颠共产党(CPGB)青年部的同性恋活动家马克.阿什顿(Mark Ashton)的真实故事,他在1984年的伦敦骄傲游行中,基于阶级团结以及对柴契尔反动政府和更广泛资本主义体制的共同反对,发起了支持矿工罢工反对柴契尔的募捐活动。他设法建立了一个名为「男女同志支持矿工」(Lesbians and Gays Support the Miners)的团体,并克服了伦敦同性恋文化与有组织的劳工运动之间的互不信任,在二者间建立了联系,最终广泛地动员了英国男女同性恋者与矿工团结起来,也促成了大批矿工代表参加1985年的骄傲游行,并将同性恋权利纳入工会的纲领。 70年代初,在哈维.米尔克(Harvey Milk)的领导下,旧金山同性恋社群也展现出了类似的团结,与国际卡车司机兄弟会(International Brotherhood of Teamsters)一起抵制康胜啤酒(Coors beer)。

1984年的英国矿工大罢工至今仍是一场堪称典范的斗争,它发生在1970年代开始的最后一次工人斗争大爆发期间,但很快就进入了运动的严重低潮期,而工运和同性恋权益运动都在其中被抛弃了。

在这种停滞不前的情况下,我们目睹了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分化,它退回到了争取福利的运动层面,特别是在1980年代的爱滋病问题、反对恐同暴力的团结问题、争取法律禁止歧视的问题,以及后来争取承认公民权利的问题上。这样,同性恋运动一方面回到了1950年代同性恋群体的改良主义、安抚性策略,另一方面又建立在70年代斗争的成果之上,即同性恋的自然性、骄傲和尊严已经被其一劳永逸地宣布了。这一切也迫使科学界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改变其态度,承认同性恋行为的合法性,从而打破了同性恋权利斗争的孤立状态。在此基础上,义大利LGBT协会发展了起来,从1980年代初的几个分支机构发展到了现在的全国性网络。

是新的理论,还是死路一条?

虽然1980和90年代运动的衰落导致了从公开斗争中的止步与退缩,但学术界却展开了辩论,特别是在性别身份的问题上,而这便引出了所谓的酷儿研究或酷儿理论(Queer theory)。这个词可以追溯到1990年。在此前一年,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出版了《性别麻烦》(Gender Trouble),该书成为了进一步阐述的参照点。

尽管这种阐述从来没有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理论,但其核心观点是批判性别身份概念,以及男女之间生理性别天生存在的观点,称这些其实都是异性恋社会的产物,即一个将基于异性恋「话语」的二元划分确立为规范(且通过权力关系)的社会。这是思维链条中的最后一环,该链条从女权主义分离主义(反对父权社会,把女性和男性对立起来)开始,经过女同性恋分离主义(女性不再被肯定,因为她被定义为女性是相对于男性而言的:只有政治意义上的女同性恋才能反抗意识形态上的男性统治),最后以酷儿理论结束(任何形式的性别身份都是异性恋父权意识形态统治的结果,因此它们必须全部被拒绝)。

现在,对于那些不被允许自由表达自己的性别身份或性取向的人来说,这些理论似乎是对社会强加属性的激进拒绝,因此很有吸引力。问题是,只要稍稍深入了解一点,我们就会发现,这些理论对于任何试图真正改变事物的人来说都是一条死胡同。

巴特勒认为,性别身份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被「表演性地」创造出来的,即是在社会既定规范和「话语」所决定的重复行为的基础上产生的。[8]正是这种人为制造出来的身份,反过来又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种观念:自然界中存在着男性和女性两种性别。这一理论借用了福柯(Foucault)的观点:「对于福柯来说,当身体尚未在话语内被确定时,其并没有任何重要意义上的『性别化』;在话语中,身体被赋予了自然或本质性别的『概念』。身体只有在权力关系的语境下才会在话语中获得意义。性在历史上是一种权力、话语、身体和情感的特定组织形式。因此,性被福柯理解为产生了『性别』这一人为概念,其有效地扩展并掩盖了生成它的权力关系。」[9]

因此,男性、女性以及异性恋、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都将是由这种机制产生的虚幻类别,因为既然生物性别并不存在,那么性取向也就不存在。

这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了如何能够使一个部份的真理与现实脱节,并使之成为毫无结果的争论的全部和终结。没有人质疑一个人的意识会受到其发展所在的社会环境的强烈影响。然而,从这个正确的前提出发,否认男女两性及其之间解剖学和生物学上差异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10]如果我们从学术假说转向医学疗法领域,或者转向妊娠和哺乳,那么其存在就具有一定的重要性。此外,即使我说我的意识(由此便得出我对自己性别身份的认知方式)是由我所处的社会条件所决定的,这是否就会让它变得没有那么真实了呢?不,它反映了我真实的存在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并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但是,最重要的是:基于这种理论,我怎么才能争取性解放呢?答案很清楚:我无法争取。再次引用巴特勒的话:「因此,权力既不能被收回也不能被拒绝,而只能被重新部署。事实上,在我看来,男女同性恋实践的规范性焦点应该是对权力的颠覆性、戏仿性的重新部署,而不是全面超越权力这个不可能实现的幻想。」[11]也就是说,我们所能实现的最佳结果就是一种创造性的戏仿,一种对性别身份的漫画性描绘,以表明性别身份事实上并非一种自然的实体,而是一种产物。通过这种做法,我们表明性别并不存在,而由此便有可能「在男权主义统治和强制性异性恋的框架限制之外,扩展出更多元的性别配置」。[12]这种后现代主义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我能够看到性别压迫,但我已经放弃了对社会的阶级分析,所以我不再能看到产生这种压迫的原因了;然后我将压迫(或者更进一步:压迫的单一或特定方面,即异性恋化的权力)上升为一种形而上的实体,一切都取决于此,而我对于如何推翻它没有丝毫想法;我所剩的唯一颠覆形式就是陷入一种主观主义,在其中我否认现实,认为每个人都能发明出属于自己的现实,而完全不改变我自己意识以外的任何东西。

意料之中地,统治阶级并不惧怕这些理论。同时,很明显,这些理论在学术辩论的圈子以外几乎或根本没有任何用处。所有那些迫切需要在现实世界中争取自己权利的人,还是最好能用更犀利的理论和斗争形式来武装自己。

在这里,值得简单地看一下最近在运动的某些层面上非常流行的交叉性概念。它或多或少意味着社会上存在着几种形式的压迫(基于性别、种族、阶级、性取向等等),且这些压迫相互交织、横向重叠,于是便有一种可能将不同运动联合起来的横向性质。

巴特勒本人也强调,之所以需要弱化「女性」这一普遍范畴,正是因为「来自女性的批评——她们宣称『女性』这一范畴具有规范性和排他性,而且是由未标记的完整阶级和种族特权所产生的。」[13]没错!的确,工人女性和资产阶级女性受到性别压迫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而追求妇女解放的斗争一旦对统治阶级的特权提出质疑,就会导致沿着阶级路线的分裂;资产阶级女性会从中脱离,因为她们要捍卫自己的物质阶级特权,即使在家里仍然要从属于她们的(资产阶级)丈夫。

当我们进入经济斗争领域(争取住房、就业、医疗等)时,我们在LGBT运动中也会看到同样的情况,而公民权利正是在经济斗争中得以具体化的。这简明地告诉我们,社会的基本矛盾,即阶级矛盾,是我们在何种框架内进行斗争的决定性因素,而只有推进阶级斗争,直至推翻资本主义,我们才能为反对社会中存在的众多压迫的运动提供一个胜利的前景。

如果我们抛弃了阶级斗争是一切的核心这一观点,那么还剩下什么呢?我们持续不断地——且不完全地——努力在不同运动(LGBT、反种族主义、环保等等)之间建立联盟,而联盟的组成和平衡态各不相同,取决于其中哪一个在任一特定时刻是最强大的。在后现代视野中,这种方式甚至重新定义了其参与者的身份:「那么,一个开放的联盟将会肯定其中依照当下目的而交替著确立或放弃的身份;它将是一个开放的集合,允许多元的汇聚和分流,而不必服从一个对于定义性结局的规范化的终极目的。」所以,就连我的身份都可能根据某一次会议的组成或决议而在不同场合下发生改变!难怪人们对这一切感到困惑……

不足为奇地,这些理论在阶级斗争的停滞时期取得了进展;当时,主要的参照点——工人阶级——是缺失的,不能为推翻资产阶级及其所创造或延续的一切形式的压迫提供一个真正的可能性。阶级斗争的兴起,一如既往地,将在意识形态领域同样发挥澄清的作用。

资本主义危机中的民权

自从2000年以来,我们看到许多国家通过了反对歧视、争取民权的法律,从同性婚姻到民事结合。这些重要成就的取得,得益于同性恋运动不断施加压力,以及包括异性恋者在内的社会对平等权利的日益支持。今天,不仅是左翼,而且资产阶级的各个阶层及其政治代表也都扛起了公民权利的大旗:我们有欧盟倡导的国际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我们也看到了联合国就此问题通过的种种决议。

然而,我们不能保有任何幻想,也不能对这些事情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这些「自由」政府和资产阶级的「开明」阶层,正是支持世界各地独裁统治的人,而男女同性恋者在这些独裁统治地区会被施以绞刑或斩首。由此,我们看到美国政府——在川普和欧巴马的领导下——是怎样向沙乌地阿拉伯供应武器的。欧洲所有的主要大国也是如此,一边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一边支持埃及的塞西政权,而塞西政权除了对政敌进行各种逮捕、谋杀和酷刑之外,还对同性恋者进行严厉的镇压。这种虚伪可以被用于反动目的,而对LGBT权利的捍卫也可以成为支持帝国主义政策的借口。事实上,以色列是中东地区在LGBT权利方面立法最先进的国家,这显然就属于这种情况。这是否授权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进行屠杀、轰炸以及禁运,因其政府对于公民权利的立法并没有那么关心?在荷兰,政府利用维护LGBT权利来限制所谓的「恐同」移民,甚至连世界各地的荷兰大使馆都有入境考试。如果我们看不到全局,尤其是如果我们放弃了阶级视角,我们可能很快就会落入反动阵营,就像一些LGBT权利团体那样,更关心赢得权力地位,更愿意对与他们结盟政府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14]

从资产阶级的角度来看,在民权上做出让步,既有经济上的目的,也有政治上的目的。在经济上,LGBT人群只是市场的一部份,所以对同性恋友好的公司形象可以吸引顾客。宜家(Ikea)公司不会不愿意在其目录上放上男性情侣的照片,只要他们有钱买厨房。同样地,它也愿意在广告中加入离异父母,只要他们有钱给孩子的两间卧室买入相同的家具,以使得两个家完全一致。而在另一方面,无业的同性恋者则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就广告界而言,他们并不存在,就像无业的异性恋者也不存在一样。

然而,在政治方面,一部份统治阶级正在试图化解可能出现的社会冲突领域,把能吸收到体制内的东西吸收进去,并寻求LGBT运动中温和派领袖的支持,同时推行排外、反对工人、严酷的紧缩政策,削减关键的公共服务。

于是我们看到,鉴于家庭的危机和来自底层的压力,统治阶级的一派接受了法律上对同性婚姻的承认,而同时又在把同性恋者推回到资本主义社会中家庭的基础角色上,支持资产阶级的思想观念。因此,我们虽然有了同性恋婚姻上的进步,但这种婚姻却必须适应一夫一妻制度家庭的模式。在某些情况下,这会导致男女之间性别角色在同性恋伴侣之间的复制,包括家务劳动的分工和所有传统的资产阶级价值观。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低估了民权问题的重要性?绝对不是!我们努力争取使民权得到充分承认和全面适用,即家庭和个人权利的完全平等,无论性别和性取向如何。这当中包括结婚和领养的权利(这也必须适用于单身人士),收养继子女的权利(即收养自己伴侣子女的权利),对于同性恋伴侣也应适用。

但是,我们不能不顾全局,也绝不能忘记我们在阶级斗争中是站在哪一边的。

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所捍卫的权利中,并不包括我们反对的代孕合法化——因为在资本主义体制下,这必然会涉及到一个女性市场的产生,其中那些女性出于经济需要,出卖自己的身体,并经历具有高度创伤性的过程,例如怀孕、新生儿被带走,以及由此带来的所有生理和心理后果。我们并不怀疑,这种做法在一些情况下是自愿的,是作为一种「礼物」,但绝大多数情况下的社会现实都与此大相径庭,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我们还应该强调这样一个事实:对拥有亲生后代的渴望,或者那种孩子的情感依恋必然与亲生父母相连的观念,是因为财产需要在一夫一妻制度家庭中得到传承而被灌输进我们的头脑中的。在私有财产兴起之前,这种观念是不存在的。

「你们这些白人,」一个美国土著人对一个传教士说,「只爱你们自己的孩子。我们爱的是氏族里所有的孩子。他们属于所有人,而我们都关心他们。他们是我们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我们都是他们的父亲和母亲。白人是野蛮人;他们不爱他们的孩子。一旦孩子成了孤儿,就只能请人有偿地照顾他们。我们根本不会有如此野蛮的想法。」[15]

革命与解放

我们为了所有公民权利都能得到承认而斗争,也在它们得到承认时热情地欢迎它们,即使是在资本主义体制下。但我们也必须意识到,阶级斗争的尖锐化随时可能促使统治阶级选择更为反动的道路,从而收回他们以前所给予的东西。让我们记住:柯林顿之流会带来川普之流的人物,马克宏之流会带来勒庞之流的份子,除非他们被阶级斗争所阻止。只要我们还在资本主义制度内,任何胜利都不能保证持久。

而在这些权利已经被给予的地方,其目的真的是让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平等地被剥削吗?如果我没有房子或工作的保障,如果医疗系统处于崩溃状态,而我却没钱购买我自己或所爱之人的医疗服务,如果我没有居住许可,我的公民权利又能让我怎样呢?如果我不得不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一个老板,而最后只能筋疲力尽地回到家里,那么同性恋婚姻权利又有什么用呢?

一旦我们进入日常生活中的问题,LGBT运动内部就会出现阶级分化,因为日常生活会因为所属阶级的不同而具有很大的差异。在2016年义大利支持民间工会的动员中,我们便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那场运动的群众基础主要由年轻人、临时工和学生组成,而比起那些认为动员只是为了争取对新法的支持、给PD(民主党)议会团体的右翼施加一些压力的领导层(其中就包括义大利LGBT协会)来说,他们要激进得多。我们接下来看到的是,民主党废除了继子女收养,限制了改革的范围。运动的领导层接受了这一妥协,但基层民众则要求重新发起抗议。

当我们介入运动,呼吁将反对民主党政府的斗争普遍化,使其涵盖对于工作、住房和福利的争取时,领导层和抗议群众之间的这种分裂便在我们面前清晰可见。大多数抗议者热情地接过了我们的口号,而领导层——有时正是组织会议以表明自己多么关心民权的民主党——则尴尬地环顾四周,呼吁人们不要夸大其词。我们不能把带领我们争取权利的任务交给这些人。

我们看到了拥挤的广场,在那里要求人人享有完整民权的人不仅仅是LGBT群体,还有许多异性恋者,而我们也看到了争取民权的斗争是如何立即与争取住房、工作和医疗的斗争联系起来的。能够带来胜利的,正是这样的团结。现在我们需要的是要LGBT运动沿着阶级路线发展,充分融入工人运动当中,并且劳工运动要采取革命性的纲领。

我们需要推翻资本主义,摆脱统治阶级的束缚,接管生产资料和财富并有计划地、和谐地使用这些资源,为了社会的集体需要而非少数人的利益。家务劳动需要被社会化;对儿童的看护和教育必须是高质量的。每个人都应有权拥有住房;工作时间应该被减少,以使每个人都有时间和能量来过自己的生活。

在这样的物质基础上,我们将能够打破资产阶级在家庭结构和性取向方面长期存在的道德观念。我们将能够把父权制和恐同症扔进历史的垃圾桶,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每个人也都将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性欲和情感。决定要如何做到这一点,以及社会将要有什么样的形式和家庭关系,就是属于后代的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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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来源:国际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间性者协会(ILGA),2017年由国家赞助的恐同症报告。

[2]我们对同性恋行为在动物界的广泛存在的引用仅作为补充论据:这突出了同性恋行为在自然界的存在,但由于人类与动物之间在社会性和情感性行为上的差异,并不是最终定论。作为奥斯陆自然历史博物馆《违背自然? 》展览的一部份的最近研究之一表示:「同性恋行为[…]被发现存在于1500多个动物物种中,其中500种动物的同性恋行为有着大量的记录,而实际程度可能要比这高得多。」

[3]参见:伊娃.坎塔雷拉(Eva Cantarella),《古代世界中的双性恋》,耶鲁大学出版社,2002年,以及大量其他相关文献。

[4]关于这个尝试及其失败,参见威廉.赖希1936年《性革命》一书中的《在苏联争取「新生」的斗争》。另见托洛茨基《日常生活的问题》,以及《被背叛的革命》中的《家庭、青年和文化》一章。

[5]引用自詹尼.罗西.巴里利,Il movimento gay in Italia(《义大利的同性恋运动》,暂无英文译文),费尔特里内利出版社,1999年,第51-52页。

[6]同上,第59页。

[7]引用自法比奥.乔瓦尼尼,Comunisti e diversi: il PCI e la questione omosessuale(《共产主义者与多元群体:国际公共关系委员会与同性恋问题》,暂无英文译文),代达勒斯编辑出版社,1980年,第72页。

[8] 「换句话说,行为和姿态,以及被表达出并加以施行的欲望,会创造出一种内部的、组织性的性别内核的假象,这种假象凭借著话语而得以维持,其目的是在强制的繁殖性异性恋框架内对性行为进行管控。」(朱迪斯.巴特勒,《性别麻烦》,罗德里奇出版社,1990年)

[9]同上

[10]本文的目的并不是要论述性别身份的起源。出于唯物主义的立场,我们在这里仅仅是要指出,性别身份必然是从自然(物理和生理)、心理和社会元素的综合作用下发展而来的。

[11]同上

[12]同上

[13]同上

[14]参见以下报告中的案例:https://paper-bird.net/2016/11/02/selling-out-the-gays-and-governmentality/

[15]蒙.弗.阿什利.蒙太古(M.F. Ashley Montagu),《婚姻:过去与现在,一场罗伯特.布里福特与布罗尼斯瓦夫.马林诺夫斯基之间的辩论》(Marriage: Past and Present, a Debate Between Robert Briffault and Bronislaw Malinowski),波士顿,波特.萨金特出版社,1956年,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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